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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何兵的书单+何兵谈韩寒门“五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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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1:11: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77年,我读初中二年级。父亲从县城买回一堆鲁迅文集单行本,什么《而已集》、《三闲集》、《且介亭杂文》。书上加盖打折戳,七分、一角不等。对于一个“饱读”《金光大道》、《艳阳天》等主旋律小说的少年,这书很另类,也很艰涩,我有一搭无一搭地啃着玩。大学毕业不久,买了一套四卷本的《鲁迅文集》,经常翻阅。前几年手头阔绰一点,置办了一套《鲁迅全集》。
青年时期,我喜欢鲁迅的“战斗性”。中年以后,喜欢他的随笔,情感沉郁而文字淡雅。鲁迅喜欢木刻,不仅自己收藏,还栽培很多年轻人。好的画家经常是好的作家。丰子恺、黄永玉以及风头正健的陈丹青,都是例证。鲁迅的文字颇有木刻风格,简洁透明,寥寥三五笔,人物和情景尽到眼前。且看他的《春末闲谈》:
北京正是春末,也许我过于性急之故罢,觉着夏意了,于是突然记起故乡的细腰蜂。那时候大约是盛夏,青蝇密集在凉棚索子上,铁黑色的细腰蜂就在桑树间或墙角的蛛网左近往来飞行,有时衔一只小青虫去了,有时拉一个蜘蛛。青虫或蜘蛛先是抵抗着不肯去,但终于乏力,被衔着腾空而去了,坐了飞机似的。
每次读这段文字,我都觉得那青虫,好像桑间陌上初恋的女子:“先是抵抗着不肯去,但终于乏力,被衔着腾空而去了”。
《聊斋志异》也是我的案头书。翻烂了一套后又买了一套,我拿它作为修炼文字的工具,百读不厌。我曾经戏言,现在的教科书,随便拿一本,我可以不损害原意地压缩一小半,而《聊斋志异》增损一字都难。《妖术》一文,开首便是:“于公者,少任侠,喜拳勇,力能持高壶作旋风舞。”短短一行,活画出一位古代的侠客。
蒲松龄的故居,数年前我曾一游。夕阳下的古巷,依旧有几位村妇和老者,坐在槐树下,摇着芭蕉扇闲谈。遥想蒲公当年,破桌一张,茶杯几盏,与乡人闲谈美狐与恶鬼,真是令人神往。
再就是孙犁。上世纪80年代陆续购得他的《老荒集》、《陋巷集》、《无为集》。1990年代到北大读书,把图书馆里他的书,找来读了个遍。现在手头有一套人民文学版的《孙犁全集》,隔段时间翻一两本,养心。好的作品就像好的音乐,能够滋养人的心灵,拂去那些不经意间落在你心灵的尘埃。他悼念妻子的《亡人逸事》,结尾最是感人:
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正因为如此,她对我们之间的恩爱,记忆很深。我在北平当小职员时,曾经买过两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临终之前,她还向我提起这一件小事,问道:
“你那时为什么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
我说:“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
她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孙犁喜读旧版古书,但文字没有一点陈腐味。不卖弄,不做作,就像山涧的清泉,在不经意间流入你的心田。斯人已远,但他的文章正属于:“彩云流散了,留在记忆里的,仍是彩云。莺歌远去了,留在耳边的还是莺歌。”
一个法律人,为何“秘密书架”上首选文学作品?我以为,这些作品不仅滋养我的心灵,更是将人生的苦难与悲哀,激情与无奈,一页页打开给你看。让你感受人性的善良与残忍,让你认识“人”,而这是法律人的基本功。
英国著名的法官丹宁勋爵,与我有同样的嗜好。他每隔几年,都要重读一遍莎士比亚。他退休的时候,《星期日泰晤士报》这样评价他:“对任何一个相信法律应该是解放人而不是奴役人的人来说,他是一座灯塔。”
晚年他写了六本书,将他亲身经历的法律事件,英国历史上的法律故事,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向读者娓娓道来。他的《法律的训诫》、《法律的界碑》等,被我当成法律词典。一旦出现困惑,就向他寻求智慧。
在《法律的训诫》一书中,他告诫说: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取得成功,你必须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语言要有说服力,要简洁、明确。他说,我在写的时候,我逐句推敲、反复修改。要不惜一切代价力求使自己的意见明确;使观点确实和确切,不要模糊或模棱两可。他援引别人话说:“我的意见可能是错误的,并且有时确实是错误的,但是,我决不会让人拿不准。”
有些法律人思想混乱,语言干枯,废话连篇,还让人拿不准。他们辩解说,那是为了“严谨”。理想的法律思想和语言应当是,简洁、准确、平淡。但平淡不是一淡如水,更不是“寡”。

   ぱ 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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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1:17:20 | 只看该作者
何兵谈韩寒门“五蠢”
   当年鲁迅骂梁实秋: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也没听说梁实秋起诉。笔墨官司笔黑打,找什么法官?韩寒,你太蠢!
   1、我以为文人笔战,有如骑士决斗,应用手中之剑将对方斩杀,方为英武。借助官府,脏了自已的手。起诉是小儿科。不战而胜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此一蠢。
   2、韩寒的公信力岂在中国法院之下?指望中国法院证明清白,如同让白痴证明自已不是傻子。此二蠢。
   3、坐在文稿上的照片一出,事实已明朗。即使法院判韩胜诉,不愿信的,依然不信。相信的无需判决。诉讼的结果,韩方皆输,只有律师赢了。此三蠢。
   4、以韩寒的功力,完全可以以笔当戈,斩杀方氏。起诉实乃示弱,如同孙悟空打不赢妖魔,要请大神。此四蠢。
   5、只想到维护自已名誉,没想到有司可能在判决中夹带私货,顺手牵羊,钳制言论。此五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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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7:26:50 |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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