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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凯琳在温榆河法庭内所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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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3:3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一月 21st, 2010
——吴玉仁庭审,11月17日,9:30 ~ 1:30下午


ok,从何说起呢?昨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当我考虑如何表述这些信息时,我得努力去理解昨天在法庭上的所见所闻。我仍然沉浸在情感之中,我们正好在审判阶段, 整个事件充满了各种情绪。在我写这个报告之前,我首先需要确认一些细节和信息。那么,开始吧...


庭审在早上9点半准时开始,但那时我还在担心无法进入法庭旁听。在10天之前,我已将参加庭审的申请传真给他们,但是没有任何回音,所以我不知道是否准许我进入。我自己开车去法庭,根据墨菲定律,路上我不可思议地迷路了——那时我意识到我已经错过开庭时间,我在去天津的路上(实际上,我在开车时已经同意接受对案件的采访——提醒自己:凯琳,你不能一边开车一边谈论人权问题)。不管怎样,在我到达法庭前5分钟,律师给我打了个绝望的电话问我在哪里,我正在... …yeehaa


我正好在早上9:29分到达法院外面,那已经有一大批前来声援的朋友、艺术家,同事,记者,拍摄者,上访者和周围普通居民,更不用提大批穿着制服的p.olice正在努力把每个人都保持在隔离线在之外。我从隔离线下面钻过去,跑下辅路,转过角,跑上台阶,从挤满了人的房间挤开一条路到房间的前面,这个保管间是对要进入法内部庭的人进行筛查和安检的地方。我身上戴着的在车上接受采访用的麦克风被熟练地摘下,更不要说我必须得上交我的手机,车钥匙,手提包,这些东西被放到旁边带锁的柜子里。我被提醒不要丢了钥匙,很多支持者和朋友都来到这个挤得象沙丁鱼一样的房间里,在给左小诅咒一个大大拥抱之后,我转身对在场的每个人挥手,大声喊了句:让我们期待一次公平的审判!


当我被领上3层楼梯时候,我心里太激动了,我没有时间进行真正准备,这将是我隔了5.5个月之后首次见到大吴!多么疯狂!——他现在看起来什么样子?举止什么样子?——类似这的问题一下子涌上我的心头,同时我努力克制不让我的心跳出来,忍住从心底发出大喊,以往我会的… 拐过最后一个角落,我进入了法庭,以下是我所见到的:


1、温榆河法庭,第16法庭:

一间60平米左右,简单的、没有什么装饰的房间,一个巨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嵌在在法官头上那堵墙上,审判长和审批员,书记员和其他人民陪审员坐在前面;起诉方(2男1女)坐在法官垂直的左边;两个辩护律师(李方平、林起磊)坐在右边,正对着起诉方。大吴坐在中间的一个椅子上,椅子背巨大,并有一圈木制扶手将他限制其中。他的面前放着一个麦克风,但好像没有开。当4个证人逐个被传唤进来时,坐在大吴左边有软垫子的椅子上(很讽刺,与大吴仅有一臂之隔);一个身体魁梧的p.olice紧挨着大吴右边坐着(假如大吴身体有所动作,将会被瞬间制服);我呢?我几乎正好坐在大吴的正后面,在有靠背的长凳的5个座位中第4个(实际上,这些座位几乎是挤在一起),在我的左边是个p.olice,右边是三个“年轻人”,在庭审中间的10分钟休息时间里,我发现他们是被要求参加庭审的。很明显,他们被指示不要理我,他们确实也这样做了。法庭的窗户下面正对着街道,我能听到外面支持者的呼声。

2、被告,吴玉仁

你能想象我在等待大吴被带到他位置上时,是多么担心:他现在是什么样子?我会怎么想?...但是,我非常愉快地、惊讶地看见他转过弯,看见了我,带着微笑,骄傲地走了进来。他身上散发着自信,我们通过眼神进行交流,确认所有的事情都会安然无恙,这仅可能在你相识8年的人之间才可能做到。吴穿着一件印着着白色“朝阳区拘留所3378号”字样的两件套制式囚服,肩膀部分,一半印着灰色条纹,一半是橙色条纹。里面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白色扣子的polo 衬衫,他的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中国太极鞋,那是所有中国退休人员与朋友带着鸟笼去公园溜达时都会穿的一种鞋子。他的头发,没有我想象中白头发那么多,被剪得只有1厘米,应该是上一次剃完之后长出来的。胡子理的很干净。没有脚镣,没有手铐,也许因为穿着的原因,他看起来要比我记忆中“胖”了点......他的右胳膊\肩膀(在5月31日殴打中受伤),在他作证过程中还是显得僵硬和部分无法活动。最值得庆幸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他神智健全、敏锐,温和,而且显然对今天他的庭审陈诉作了仔细的考虑。我不确定他是否事先知道在庭审中他会被允许对每一个证人进行仔细的询问,但是他仔细倾听每一位证人的陈诉,并且做出一种冷静和成熟的反应,我无法真正解释原因,我为他能保持冷静感到高兴和骄傲......

3、庭审程序

我不打算对法庭上谁说了什么以及回应的每个细节进行描述。但是,对4个小时庭审当中,有几个关键点和事件,我将仔细地描述。庭审开始,首先是大吴被要求作出陈诉,其中,审判长要求他声音大一点,因为为他的妻子看起来听起来有点费劲! 我注意到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个中年女性法官,一直注视着我,就像注视着大吴、律师和控告方一样,也许她正通过我在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身体语言来理解我。以下是庭审的基本程序:

——吴玉仁、三个p.olice(刘大为、张越和另外一个男的,整个过程的目击者),杨立才先生(辩护方的证人)依次出庭作证。
——控方进行交叉询问(在控方的三个人当中,有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会提出问题,读出证据、进行回应)
——审判长和审判员进行进一步询问查证或提问;
——最后,吴玉仁有机会对他刚听到的证词通过提问的方式进行回应。比如,对三个p.olice的证言,他提的问题是:“你打了我没有?”(对这个问题,p.olice当着他和法庭的面,否认在5月31号晚上对他进行了殴打)


在证人环节后,开始出示录像证据,和其他一些显示细节的证据。(如,刘声称受伤的手指,但十分有趣的是,仍然没有出示任何大吴6月1日在拘留所拍的x光照)。庭审被延期了,李方平律师被告知,他们将会通知他下一次开庭的时间以及是否可以调看原始录像。吴玉仁第一个被迅速带离法庭,我们再也没能见到他。我和律师一起离开,我们被领下楼梯,出了大楼到保管间去领回存放物品,然后离开。我欣慰地看到加拿大使馆的Rachae还在等着我,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人,并且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她像我一样就早早的申请旁听,但她今天早上申请以个人名义旁听的要求被拒绝了)

4、酒仙桥派出所提交的录像证据:

在庭审前两周,李方平律师被通知去看录像证据。该录像是吴玉仁被指控“妨害公务”,极大地辱骂、威胁p.olice,对一个p.olice造成伤害,并且抢夺警官的手里录像机”的证据。但是那天,律师发现提交的三个可用证据文件中,只有一个可以打开,里面是吴玉仁站在798的门口,并不在p.olice局里(我在早些时候的文章中提过)。


也许文件无法打开的原因是他们不想让这些证据被李方平律师复制并放到网上,而这个阶段法律是允许律师复制证据的。在昨天庭审中看了录像后,我对他们的恐惧不再感到惊奇——这简直是玩笑!录像仅仅显示在2.5分钟的时间里,大吴、杨立才和张警官、刘警官以及周围其他p.olice,他们在争论着并且在p.olice局里走动着。可以听到大吴大声喊出p.olice的警号,并说你们怎么能没有手续就拿走手机。吴还要求某人不要碰他,要求归还他的手机。录像里大吴没有推、或者打任何一个p.olice,也没有抢夺摄像机等行为。在刚才p.olice的证词里,p.olice全都声称大吴是自己走出审讯室的,但是在录像里,可以看到一只手在后面推着他的背,强迫他往前走。


录像在4个证人不在法庭内时播了一次。第二次播的时候,p.olice的头(5月31日事发当天,他是酒仙桥派出所的值班领导,也是殴打大吴的p.olice之一)被叫回法庭。审判长离开他台上的位置,播放录像,中间暂停了几次,叫刘大为解释或者确认其中的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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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3:44:39 | 只看该作者
5、法庭外的氛围:


后来我的朋友和围观的人告诉我,当天法庭外面的气氛挺欢乐的。一些上访者用唱反抗歌曲的方式来表达她们来此地的各种诉求,看起来她们提前知道今天法庭将会来很多西方媒体,所以在申诉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做了任何人都会做的事情——倾诉并且看看谁会倾听。媒体和被采访者被“官方”指定在一个限定的地方,p.olice拿这一个很大的指示牌上面写着一些字来达到这样的效果。很有趣。


很多著名的艺术家都来到现场表示支持,尤其是艾未未,高氏兄弟,左小诅咒和他的妻子也在其中。所有的媒体都被要求出示他们的证件并且被拍照。但是我听说这是关注度高的案件庭审时的标准做法。


当我们走出法院,到辅路的尽头时候,李方平和我都被大量的媒体采访(不分先后):美联社,华南早报, BBC, 加拿大中视, 加拿大环球电视, 纽约时报, 全国公共广播电视台, 环球邮报等以及其他媒体都出现了,感谢你们!!!


最后一些感想:


昨天晚上,我与大赦国际交谈了近一个小时,我开始能够理解为何审判焦点集中在警所内的录像上。在p.olice系统和管理方面进行的一个主要的改革是关于p.olice的工作程序,特别是不仅在警所内安装了监控录像,而且涉及到如何保留和管理监控录像带子(如,反腐等)。不幸的是,尽管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在其成为呈堂证据之前往往已被损害,因此在整个中国,刑讯逼供依然在p.olice局里存在。可以肯定,这抵消了所有安装监控设备的理由。 更不用说,这完全和警务工作监督的改革背道而驰。


我高兴地、惊讶地看到吴玉仁的庭审被延期一周左右,以便原始监控录像可以被调出并提供(希望如此)给律师观看。我们不确定下一次何时开庭,李方平律师说当通知开庭时他会和我联系。
另外提一下:我注意到昨天在推特和facebook 上,有人提到将会发生“复审”。我把它告诉了我的在华盛顿工作的律师朋友,他告诉我说,“复审”实际上在中国的司法系统里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这意味着,指控在某些地方出现了问题(如,陪审团和起诉不公等)。在大吴的案子里没有陪审团。大吴案的问题在于,录像资料被损害,所以法官提出“延期”,以便原始录像资料被提供和观看(至少,法官是这样要求的——有待确认)。


虽然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期,但我认为这显然要比来一场“精心组织的庭审表演”,没人听你说什么,然后10天后大吴被判12-18个月(?),案子就匆匆结束好的多。虽然需要更多的等待,但似乎会有一场相对公平的审判,我们都没有预料到法官会认真对待李方平律师提出调看原始录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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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17:31:06 | 只看该作者
好长的文章,,看的好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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