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随易老师沿湘南、赣南、粤沿海和闽西地区路线考察,其本质上是一种多层次的文化审视。从湘南移民文化,到赣南、闽西客家文化、闽西土著文化再到粤沿海潮汕文化,在诸多文化中无疑存在着含化与杂交的呈现状态,亦足以显示出同一大地理区划内文化之间的类型化与多元化趋向。由于此次考察主题为客家民居,并且对赣南与闽西地区较为深入,因此报告主要以客家文化及其物质化凝结——赣南围屋与闽西土楼为探究客体,进行更深一步的思考。原本计划就思考当中的某一部分成文,但终觉原始材料不足且如此行文不足以全面阐释自己的一些疑问与思忖,故分列如下,以期将来进一步完善成文。
1、关于建筑形式:
现代派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曾说:“建筑被传统的桎梏束缚着,风格只是一种谎言。”无论其风格如何,每一建筑都对应着一种更为抽象化的建筑类型。因此,任何建筑风格并非建筑师或建造者的凭空主观想象,而是一种基于历史已有建筑形式的解码、重组或调整,即建筑具有一种类似考古器物类型学的演进。位于衍伸过程最顶层的原初特定建筑,其结构与功能隐含着其相应居住主体文化中最为稳定的部分,而表现该类型的一种或多种建筑形式之间的差异则承载着同一文化中的个体差异。当然,就这点看来,与现代、后现代建筑相比,民居似乎更具有阐释的有效性。如此看来,客家主要聚居地——赣粤闽交界处的民居形式,即赣南围屋、粤东围龙屋、闽西土楼应由同一类型建筑发展而来。此处所谈“建筑类型”并非某种特定形式的模型,而是居住主体原型生活与心理在建筑上的投影,比如客家人安身立命的人本安全需求、对于先祖及家族的克忠职守、对于住宅风水的极度推崇等等均为客家民居的共同范式。它更为凝练,体现着某群体内心深处的一种心理经验,是一种集合的、历史性的、近乎无意识的内在深层结构。当然,同类建筑中的各种差离也无从避免,由于地理差异及当地固有民俗的影响,赣南、闽西客家人在以上及其生产、生活各方面又存有不同之处,而这便是造就两类客家民居风格各异的缘由所在。
2、关于客家迁徙及其文化的形成
1939至1940年,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曾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文中指出:“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要,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也”。在陈寅恪先生看来,胡人与汉人之间并非种族问题,而是文化问题。
同样,客家亦非种族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其形成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的结果,却是一个跳跃式空间迁移与同一空间内文化融合的产物。首先,我并不赞同某些学者的南方土著说,就从传世文献的移民资料与民间客家人的谱牒中便可证明(可查阅有关客家学专家的考证),虽然其中必有大量伪托攀附之辞,却不能一概否定。其次,作为汉族迁居南方的三大民系之一,客家民系的南迁进程历时长久。对此过程,不少客家研究学者也莫衷一是。其中,罗香林先生曾提出“五次迁徙说”,分别在两晋之际、唐至五代之际、南宋末年、明末清初和清同治年间。而我较为倾向于谢重光的解释,即使唐代之前有北方汉人迁移的迹象,但毕竟为之少数,大规模的北方和江淮汉人南迁肇始于唐安史之乱时期。一方面,此时段为中国移民史上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有现存资料证明江南及江西户口数量在此时激增。倘若对客家移民加以大略勾勒,我认为其应如下:一、安史之乱使得北方移民迁入江南和赣北地区;二、唐末至宋初,部分移民从江南、赣北迁至赣南,其中一部分人在赣南定居,即当今赣南客家住民的祖先,另一部分人则继续穿越武夷山南段较为平坦的地区到达武夷山以东的闽西和粤东北梅县地区,该时段应为南宋末年;三、明末清初至清末,赣闽粤边的客家先民又因各种原因前往台湾、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在此过程中,也有北方居民开始南迁,只不过其已不是客家主流。
在长期的迁徙过程中,客家人在秉承北方原有文化的基础上又吸收了沿途之地的文化因子,形成其独特的方言、习俗、社会心理及族群性格,就此客家文化在南宋初步形成,至明末清初充分发展成熟。而同时,客家文化的丰富性又非仅仅单纯南迁所能达成,而是在各地生活、繁衍的过程中与其周边多种文化的互动整合,其中在与百越土著、迁入赣闽粤边的武陵蛮等南方少数民族的对峙与融合中,便吸收了诸多文化因素。而这种“吸收”方式在我看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在接触交流中当地土著与南方少数民族等文明还未开化的低级文化向中原迁移而来的较高级文化的崇敬和主动学习;二则由通婚所致。但无论如何,中原文化都在客家文化中占据主导作用。
就此,综上所述,客家文化是以中原文化为核心,并在其历史迁徙与定居繁衍过程中吸纳多种文化元素,最终建构而成的。
3、相率共守之处——关于客家赣南围屋与闽西土楼的防御性功能
在整个客家民居的考察过程中,当谈及建筑本身的防御性能时,当地人往往将其功用归结为抵制土匪来袭之需。该观点确实合理,但却不乏敷衍之意,似乎每座客家民居都面临着同样的外来攻击势力。对于客家民居防御性的阐述还需进一步探析。
我并不赞成许多学者认为客家民居来自东汉中原地区设有两角或四角楼的坞堡建筑。因为坞堡所具有的防御性外形其本质上是由其功能决定的,其整座房屋因抵御外来侵扰所作的布局与设制当属普遍性,即姑且不论其所在区域为何,凡是在社会动荡时期或不安区域,相似形制的产生并不能说明其特殊所在。因而,在探讨建筑的防御性特点时,其产生条件、防御程度、防御对象则成为判断、阐释其独特性的重要途径。
可以说,客家民居的防御性特点在根本上是由其在颠沛流离的长期迁徙中不断追求安定生活环境的需要,这也成为客家民居类型依据之一。然而,在本文所考察的赣南、闽西地区建筑的具体样式与防御程度上又迥然不同。
如前文所述,赣南与闽西地区客家迁徙的时间虽相差不多,在唐末宋初,但赣南围屋与闽西土楼的出现时间分别在明末清初和明中期。因此,客家防御性民居的出现并非客家一经定居即已形成,这足以说明抵御战争与所在区域的族群争斗虽促成客家民居建造防御性民居,但却并非决定性因素。就其形成条件,我认为有两点:一是经济基础。即便南迁之初为北方望族,长期的迁徙也必使其财力散尽,而随着明以来经商致富成为其建造围屋、土楼的财力支撑。这从此行所考察的赣南关西围屋、客家酒堡、栗园围屋、乌石围、燕翼围等围主从事木材、酿酒等生意,以及闽西客家人进行的条丝烟贸易便能获得实证。其次,其形成也与明代官方的乡村防御制度有关。明初,除在要地设置乡村防御机构——巡检司之外,还组织“军兵”与“民兵”相结合的军事力量。“民兵”虽然“籍名在官”,但却由地方乡绅或豪强统帅,官府不加调遣,也不发粮,在社会动荡时期,加以自我保护。这便成为家族进行自我防护的人员组织来源。此外,随着明代倭寇入侵,乡村农民暴动不断,大规模山寨与民间围筑土围等防御工事出现,其中,土围在福建沿海地区大量兴建。这些防御工事或为军民共同防守,或为民间自行防守。这些山寨与土围等公共性防御设施的建造成为赣南围屋与闽西土楼可供借鉴的建筑模式,在此基础上还融入了聚族而居的宗族社会生活所需因子。
而就两类客家民居的防御性强弱来说,赣南围屋则显然比闽西土楼更强。闽西土楼的居住性更强,甚至直到土楼演变为五凤楼形式,基本已退化为一种庭院式建筑。究其原因,在于与闽西较为封闭的山区环境相比,赣南虽东、南、西三面阻塞,北面却较为平坦,且经赣江而下,由鄱阳湖直达长江,与江淮与中原的联系尚且通畅。因此,历史上,中原、江淮战事常常波及赣南,这也是一部分到达赣南的汉人移民继续向东迁徙的缘由所在。就此,赣南围屋所防御的首要是战乱,而闽西土楼则主要针对与外族之间因土地生产资料所造成的冲突与暴动。闽西地处武夷山区,自古便有“七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因此随着开发程度的加深以及人口的举日剧增,进行土地拓展则实为必然之举,争夺土地所致的矛盾在所难免。
4、家礼认同之所——赣南围屋、闽西土楼与客家家族制度
自北方迁居而来的客家人本身就具备中原地区的封建宗法意识,而客居他乡的生活使其更加尊崇祖先、强调家庭。该群体精神反映于建筑格局上,便体现出客家民居所共有的伦理性,分别为对祖先的崇敬以及对家庭凝聚力的期待。赣南围屋与闽西土楼基本上均为中轴对称性建筑,将祠堂建于整个民居的中轴线上(更甚者,圆形土楼的祠堂建于正中心),同时在家族之下各家共居一处。
然而,赣南客家与闽西客家在家族管理模式上又有所差别。闽西客家家族形态主要表现为单姓大家族自然村和相对集中的血缘聚居形式。其家族管理为封建家长制与家族民主制的结合。在家族中,人们尊奉辈分较高的人为族长。而族长并不具备绝对的威权,而实质上仅为管理者的角色,召集族人民主讨论协商,小至家庭纠纷、家族事宜,大至承担地方治安和公共事务。之所以族长负责整个地方区域事务,则是由闽南地区仍属边地,远离政权中心所致。同时,闽西客家人的分家方式为兄弟均分土地、山林、家产等生产资料,采取农业共同耕种、商业家族式生产的方式,由此便促成了土楼空间结构中更侧重均等化的观念,也更易达成土楼的集资化建设。这一侧重在圆形土楼中达到顶峰,其居室样式、采光、通风及面积都是一致的。
而相比之下,赣南地区的客家人由于其地缘因素,则更多保留了中原的宗族观念,即为严格的等级伦理性与家长专制,其强制性更为突出。一方面,围屋多为经商成功的个人出资兴建,集资形式几乎没有。另一方面,围屋也多不落中轴线三进三堂式布局的窠臼,并按家庭成员的尊长程度分配空间,该格局直接承继了中原庭院府第式住宅。
以上即为考察归来后的点滴反思,之所以将报告题目取名“建筑自我价值的失落与回归”,是在文末之余忽然意识到,就人们将建筑本身作为一种探究的直观感受依托或现象而言,它似乎已然失去了本身的自我性,而沦为其所承载文化的视觉外壳。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感恩于它的这种失落,是它满载着群体与地域文化的所有沉淀,由此则无疑又是一种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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