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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溟:中国美协:只能是业余画家的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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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01:3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美协:只能是业余画家的社团
2003年11月   王南溟

什么事情经过中国美术家协会一做就会业余,比如这次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就是一个将双年展制度彻底做到业余为止的活动,画家自己做展览自己参加展览,使原本是为了当代艺术的开放性和策展人制度的实现的当代艺术展览制度变成了全国美展类型,而且所选择的作品完全与双年展所关注的艺术问题没有什么关系,事实上能够成为美术领导的那样人只能成为美术官,而不能称为艺术家,因为这是很明确的,如果以当代艺术制度的要求来做的,就象他们喜欢用双年展这个名称去做全国美展那样,所谓的靳尚谊、刘大为的绘画只能在小商业画廊展览和销售,根本不可能进入学术领域(专业画廊、学术画廊、非营利艺术空间、美术馆),因为他们的画一点学术性都没有。而且由于他们并不知道学术的工作应该如何去做,而且从根本上来说不可能去做学术性的工作,因为做了这个工作就会让自己落到一个没有学术的地步,所以美协所搞的那些活动都是业余性的。他们会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招牌在中国各地举办一些画家的展览,现在这种展览似乎越来越多,所以经常有人拿着画得并不好的国画给我看,说这个人是中国美协的什么会员,而且在一个美协举办的美展上荣获了什么大奖。但是就这些说这画如何得了美协展览的大奖而喜欢这幅画的人并不会有什么鉴赏力,也没有什么文化积累,只是看到有美协的级别的画家和画象是吃了春药一样会发情的人,当然他们每次从我这里得到的回答是很扫兴的,我的回答很简单,但确实是一个事实,即这种什么美协会员的提法现在已经过时了,而那些在什么美协举办的展览上得奖的画家,类似于现在的卡拉OK大奖赛得了一个什么奖。还有一次在广东美术馆举办实验水墨二十年展览和学术讨论会,有些现代水墨画家说起一件很气愤的事件,即有一次在大连举办一个艺术博览会,中国美协领导(他们还专门点了刘大为的名字)对他们这些搞现代水墨画的人一脸的歧视态度,其实说这话的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气愤,因为就是在这个象征着二十年来在水墨领域最具有学术性的画家里面并没有中国美协搞得那班人马,所以正好反衬出谁在搞学术,谁在玩业余。这也正好说明了我们的艺术制度开始发生了变化,即从以往的行政美术转到专业艺术。也就是我对那些受美协领导歧视的学术性中国画的画家表明的态度——完全没有必要去参加什么美协的业余展览。我有时也会接到这样一种电话,说起书法家协会的事情,说现在的书协一点学术都没有了(就是我写文章说过的都是一些书法官而不是书法家),那些搞学术书法的人意见很大,希望我能写文章批判批判现在的书协(他们说得吞吞吐吐,其实说的就是刘炳森),我的回答也很干脆,谁认为自己在搞学术书法,而又认为现在的书协没有学术,那就退出中国书协,这个事情不就解决了吗。当然比起美术界,书法界的书法官的日子好过多了,因为书法家们几乎都有点“太监”美德,都很依附于书协,我早已对这种社团行政化管理方式作了剖析,所谓的那些自称为搞学术书法的人都要抱着书协的奶瓶过日子的,他的终身理想就使劲地喝中国书协的奶,并有朝一日长大为书法官。
  中国的文艺政策有一绝就是将艺术行政化,在一个不能自由组织民间社团的社会,自上而下的组织当然就变成了权力机构,以至于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就成为了画家和书法家的绝对法官,在很长的一段时期,谁要成为画家和书法家就要得到美术和书协的认可,然而进入90年代以后这种绝对性一点一点被削弱了,首先在美术界,艺术已经与美协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让美协成为业余画家的组织的最根本的原因,也可以让我们重新认识协会是什么性质的东西。
  国际交往是这种艺术团体行政化得以破产的开始,因为在一个自由法律社会,成立一个美术家协会或者书法家协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几个人去政府管理部门审请,就可以得到批准(法律规定不能不批准,而且必须在法定的工作日内给以回复),那么这种社团只是一种与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兴趣有关的组织,它不但没有垄断性而且更意味着学术上的平等,就象鲁迅的儿子周海婴说得那样,鲁迅去世后周海婴就和他的母亲许广平做了一个出版社出版鲁迅全集,周海婴说,当时成立出版社就象开一个小店一样的方便,也没有买书号这种做法,自己做印刷自己搞推销,所以说所谓的某某协会的主席某某出版社的主编,在这种自由法律社会是一个更与个人兴趣有关的行业,只有象中国那样,在一个社团行政化的时期,这种主编和主席就变成了计划分配和荣誉。
  这就是我们时不时可以在某些出版物或者是某些活动上侵权和违反回避制度的做法,比如在每套丛书的不同作者前面加主编和编委名单,这种侵犯著作权的做法在我们这里变得好象是天经地义,还有那些美术展览都是自己又做行政主持,又自己支配财务,又做专家评委,又自己参加展览,而且在展览画上将自己放在美协领导和评委的位置上,这种非常不制度化的做法一直是美协的习惯,而不是现代社会制度所规定的那样——管钱的不能花钱,花钱的人不能管钱,参加展览的不能做评委,做评委的不能参加展览,这种简单的社会职能分工在他们那里根本就是没有,而完全是农民式的,搞个自己全包而且没有人还觉得奇怪,如果与他们讲这种做法不符合行政制度的时候,他们反而会大惊小怪,觉得这真是天下之怪事。
  在这样一个怪胎社会下,艺术家怎么能够成为一个全职艺术家,表面上是这个协会的主席或者是领导,而其实在说他的美术上只是一个业余的,或者就是行政上说的那种身份:机构的管理者,他的工作就是我们称为的行政执行。而不是项目的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应该是独立专家,而我们这里把所有的工作职能和程序都被颠倒了,行政执行者变成了独揽大权者,行政主管就是理所当然的专家,所以每到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改选的时候,争一个书法官和美术官就成为了他们所要做的工作,因为他与所谓的学术高低成正比例,即行政职位越高好象学术也就越高,然后成为书画“走穴”资格证书。
  有些怪事也只有中国才有,特别是作为艺术领域的团体与协会的管理和职能状况,比如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会刊《美术》的封面上就写着中国美术家协会“机关”刊物,我们可以从杂志的价值命名上看到艺术上的学术完全被行政化了,而且行政得越来越可笑。当然它作为中国最高级别的“机关”,确实有着中国制度上的一整套东西让它的特权变成为天经地义,并在体制内都得承认它的权威性,因为在高校的教师中,如要评上教授就要在国家级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作品,那么《美术》杂志就是一本被钦定的国家级“机关”刊物,它只要用这样一种天生的级别就可以获得很大的利润,因为出钱买它的版面发表作品可以作为申请教授资格的材料,评上教授就可以获得国家的好处,国家意识形态与政治结构安置了让所有的人招安的台阶,不进这个台阶就没法获得国家所钦定的荣誉和利益。这种一统天下的协会作为一种政治强权很早就来源于延安时期,而随着它的发展也确实成为了文化上专制主义的政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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