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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被物业敲诈 谁来管管黑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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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08:48: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的房价很贵,买套房子不大容易。但也有人买了房子进不了家门。
    老艺术家有家难回
    年前,去看望老朋友国家画院的李宝林老师,李老师领我到他的住家盛今佳园,但所有通往他家楼层的电梯信号灯不亮,处在永久检修状态,我们一行几人只能选择从其它相近楼层的防火通道步行进入,但通往他家的防火通道门又被焊死。据老人说,这道门拆了装、装了拆,家门口自己装的监控器也被物业强行拆走。进不了自己家门,我陪老人在小区转了一圈,黯然回到附近他临时租住的屋子。离开小区时,我看到老人望着楼上自己的住家,暗自叹息。此前,我从李老师爱人陈雅丹教授的博客上看到老两口在这个小区住得不爽,但没有想到情况竟是这样。
    5年前,两位老人想购置大一点的房子,既可做工作室,又可做展览室,实现工作居住一体化。2009年——2010年,两位老人在朋友、学生支助下,投入毕生积蓄,付清全额房款,办理了盛今佳园两套房的(A户型)、(B户型)入住手续,起名“大山回响——李宝林艺术工作室”,并于2012年底领取了两套房房产证。两位艺术家满以为可以在此多出精品,颐养天年。
    好日子没过上几天。先是可以通往房主家的4部电梯全部停运;之后,通往房主的防火通道门被钢筋焊死,锁眼灌入502胶水;助理在小区内的住房被断电,门锁被502胶水封死,买房三年,房产证至今压在物业手里;房主家及助理的车子不让停在自己购买的车位,多次将车锁死。由于物业百般刁难,无法进入家门,老两口在外租房度日已经8个多月。出租屋无法创作大尺幅作品,装裱好的大尺幅作品被锁无法外出参展。实际上,由于居无定所,有家难回,老人气病交加,创作基本处在停滞状态。
    令物业公司如此丧心病狂的起因是什么呢?就是不断索要画作。房主李宝林是已故国画大师李可染先生弟子,我国山水画领军人物之一,担任中国美协艺委会副主任,国家画院中国画院副院长。一住进小区,老艺术家就被他们盯上了。
    四年来,开发商负责人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购房存在差价”、“以画抵房款差价”,并以此为由不断索要画作。如不给画,便唆使其下属企业“北京中视盛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停电梯、封门、锁车,逼迫就范。每得逞一次,会过上一段平稳日子,但随后又以各种形式开始新一轮的骚扰、敲诈。几年间,物业公司先后拿走房主九幅作品,140平尺。
    在此过程中,业主尽量忍让,也想尽一切办法进行调节、抗争,但换来的却是更加变本加厉的无理行径。封门、锁车发生之后,业主几次报警,其中一次物业保安甚至与派出所警察相持5个多小时才得以进入家门;向海淀房管局、消防局投诉,信访回复一个月,再次申诉后回复又是一个月,几个月过去,业主利益已受极大损害,最终罚扣积分,令其限期整改,拆除封门铁棍、开通电梯,但应付完之后很快恢复原样;学生替老师找人斡旋处理并向北京河北商会领导反映,希望协调解决,结果得到的答复是“你施加给我们的压力,我们会加倍偿还在你老师身上”;文化部领导批示,中国美协维权委员会出面关注、交涉,均无济于事;穷尽各种途径之后,房主于2014年初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归还居住权。物业公司负责人扬言“你们去告,告到哪里我们都有人。”
    法律诉讼将是一场持久战。“买房如同上贼船,5年噩梦何时休?已经折腾了5年,我今年78岁,还有几个5年啊!”这场官司何时了结?能不能赢?能不能在有生之年活着回到自己的家?老人没有一点自信。
    业主因何成为弱势群体
    市场化改革以来,福利分房转向个人购房,商品房小区大量出现,但社区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尚不能适应商品房快速发展的需要,城镇化、城市化的软件建设跟不上硬件建设的步伐。在这一点上,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明显落后于农村基层民主。许多在外面有头有脸的城市精英,回到家门口却发现自己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产生于计划经济年代的街道办、居委会鞭长莫及,且是单向管理,缺乏互动,而业委会等新型社会组织发育缓慢,结构松散,业主的自我管理及民主自治意识淡漠,一些社区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甚至盛今小区这样的高尚住宅区,由于物业公司的干扰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实施《物权法》,但对居民私有产权保护的力度远不如对公有财产的保护,涉及到个人、家庭的经济合同执行力度远远弱于公司法人之间的合同执行,一旦出现纠纷,商品房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就成了弱势群体,尤其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下属公司的情况下,业主几乎就没有博弈的空间。明明是公然侵犯业主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发生在小区内部,就被当成了一般的物业管理纠纷。就实质而言,物业管理是一项业主自治的权力,是产权人对财产进行处置和委托管理的权力,可以通过物业公司,也可以不通过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仅仅是业主聘请的“保姆”或“管家”,但全国各地,“保姆”、“管家”欺负主人甚至赶跑主人的现象都时有发生。
    《物业法》比较笼统,物业管理执法主体不明确。从盛今佳园的情况看,物业公司没有主管单位、没有法律约束、也没有第三方监管,游离在社会管理体制之外,处在三不管的真空状态。物业公司对来自于政府相关机构的处罚根本无所谓,无法产生强制性约束力。物业管理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要的新型服务业,但由于其劳动密集的行业性质,待遇低、招工难,尤其小物业公司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甚至胆大妄为,全国各地已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物业纠纷已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物业公司一旦被流氓无赖掌控,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业主进行监听、监视,窥探他人交流私密,不但使业主的安全感和隐私权丧失殆尽,还有可能以掌握私生活证据为由进行敲诈勒索。
    近两年来,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迅猛,艺术市场开始繁荣,名家字画价格上扬较快,于是,受到市场追捧的艺术家便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里的唐僧肉。画家的劳动在很多时候得不到尊重,认为画一张画就几十分钟,随便涂涂写写就可以。一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一点权力,张嘴就要,毫无愧色。尤其老艺术家,他们大多缺乏市场经济的陶冶,对相关法律条款比较陌生,不时掉进不法商人设下的陷阱。一个突出的现象是,艺术家普遍采用个体的工作室方式,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缺乏有力保护。近两年来,中国美术家协会维权委员会已接到多起侵权投诉,尤以开发商、物业公司的侵权最为典型。
    艺术家的货币收入虽然提高了,但其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并不相称。在西方一些古老的城市,市民们路过大艺术家的门口都会放轻脚步生怕打扰,而在我们的首都北京,知名的老艺术家却是有家难回,租房度日。
    谁来管管黑物业?

    (作者系《经济观察报》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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