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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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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2: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彭德《十日谈》2008年11月中旬

农村推行新的土改政策,相当于“耕者有其田”。政府希望以此为突破口,让农民富起来,变成拉动经济的庞大力量。不过中国农民太穷,又容易满足现状,新政策会拉动经济还是会拖累经济,几年以后才能见分晓。
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城市居民享有土地的天然权利却被忽视了。如果城市推行“居者有其地”,则会使国富民不穷。居者有其地,不仅是中国经济振着之阀,也是中国房产振着之阀。住宅是居民消费的最大口袋;有了住宅群,相应的公共建筑和环境艺术也会水到渠成。推行廉价房的全国计划只是权宜之计,不是长远的政策,更没有涉及宪法。
中国城市中的土地公有制,其实是国家垄断制。市民买房与盖房,必须向国家交钱买地。这从生存逻辑上讲是不合理的。人生在世,必须有立锥之地。这是天赋人权,不容置喙,可是市民自从出生之后,先是寄生在父母身边,就业后寄生在单位宿舍楼。如果你想拥有自己的空间,只能购买商品房,掏钱买地。众多年轻人买房,买成了一无所有的穷人,哪里还有钱消费?其间如果失业了、破产了、房子被抵押了,就失去了立锥之地。居者无其地,不仅是弄死房产的重要原因,也是弄僵经济的重要原因,所以,比照耕者有其田,城市应当尽快推行居者有其地。国家要管的只能是这片立锥之地的大小:超过者由个人向国库注资,不足者由国库补偿。
中国人口总数除以城市宅地总面积,便是人均占地面积的现实依据。比如北京城区的人口极限,假定2500万;目前城区面积约为2500平方公里,宅地以其五分之一计算,人均20平米;再以6层楼为理想的节能型住宅计算,人均占地面积120平米。这个面积减去宅区的各种公共空间,就是个人占地面积的法定依据。对此,中国不必以欧美规范为规范。中国正在面临既要超越祖宗又不同于洋人的时代。
中国营造廉价住宅是为了解决贫富不圴的问题。由于资金拮据会制约建筑质量,它们不可能像巴黎老建筑一样跨越几个世纪,大都会被推倒重建。建筑界对此必须有相应的对策,使每个独立的住宅小区保持新陈代谢的活力,即住宅本身随时可拆,而宅区的公共建筑或环境艺术可以作为永久建筑对象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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