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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启蒙 [打印本页]

作者: 闻正    时间: 2010-10-4 15:33
标题: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启蒙
秦晓 招商局集团前董事长

这次讨论会的主题是“启蒙与中国社会转型”。我们所讲的社会转型不是中国语境中的现代化,如工业化程度、城镇化率、人均GDP等,这些经济、物质指标是发展中国家转变为发达国家的标志。我们所讲的社会转型是指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核心价值观支撑的,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为制度架构的现代民族国家和社会形态。

发端于17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是人对神的“叛逃”和“祛魅”,在摆脱了精神上的束缚以后,人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保护个人的权利,实现个人的自由。在此以后,以自由、理性和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启蒙价值”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当代“普世价值”就是“启蒙价值”经过人们几百年的认识和实践演化而成的。

自晚清以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走过了100多年,其中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上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前者是用科学和民主的力量对长期统治中国的儒家纲常秩序的颠覆,后者是对斯大林、MAO模式的抛弃。这两次思想启蒙运动在中国社会转型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中途都发生了路向的改变,前者为“救亡”所淹没,后者则转向以“民富国强”为目标的现代化进程。

进入本世纪后,中国经济崛起,但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日益凸显。这个现象表明,中国的问题应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认识和解析,或者说,当代中国的问题不是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而是现代性社会构建的问题。面对这个重大问题,中国社会、特别是精英层出现了激烈的交锋,交锋的核心是“普世价值”还是“中国模式”。“中国模式论”所宣扬的是政府主导的、民族主义支撑的经济发展路径、国家权力结构和社会治理方式,它的本质是对普世价值的拒绝。这一指向是对中国以现代性社会为目标的转型进程的偏离和倒退。这是一个关乎中国前途和命运的道路和方向的问题,我们不应对此视而不见、闻而不言。

“中国模式论”的出现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思想背景。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把“大国崛起”作为目标的“中国模式论”找到了依据;民族主义始终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难以拒绝又难以归顺理性的因素;经济表现已成为中国当今政治权力正当性的来源;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论和由此导出的阶级斗争唯物史观至今仍是许多人认识中国和世界问题、判定价值观和制度的主要思维方式。

今天,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重提启蒙,回应“中国模式论”的挑战首先就要从它的思想基础入手,对中国的“意识形态化”进行反思,解除束缚,使我们对中国与世界、历史与未来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

意识形态的制度化、道德化和异化

中国近现代史的主题是寻求自身现代化的模式和道路,“中西之争”和“古今之辩”构成了这一主题的二元叙事结构。期间,各种主义、思想纷纷登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激进主义逐渐占了上风。上世纪初,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经列宁、斯大林、MAO几次变身,形成半个多世纪中国思想的主流。论从史出,基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我们可以说,这一主流思想带有较强的激进主义成分。从思想谱系上看,激进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对传统的颠覆,对经验的抛弃,对普世价值的拒绝。颠覆、抛弃、拒绝之后留下的是什么?或者说激进主义的思想资源来自哪里?我认为来自一种乌托邦式的政治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影响文明、社会和人们价值取向、行为选择的一套叙事是近两百年出现的。历史上第一个提出这个概念的是法国人特拉西(A.D.de Tracy)。特拉西把意识形态视为“观念的科学”, 试图像牛顿那样,遵循几个简单的法则所确定的模式,证明现在和将来的一切事实。特拉西的论述中表现出浓厚的科学主义和主体论思维。

在拿破仑时代,意识形态逐渐从“观念科学”中脱离,进入世俗,并与政治学说(当时的自由共和主义)相联系。在此之后,政治意识形态对西方产生过重大影响,如法国大革命、德国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美国的麦卡锡主义、冷战、小布什的新保守主义等。本文论述的重点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中国政治意识形态的脉络要追溯到马克思。马克思一开始将特拉西的思想看作一种“唯心主义”哲学,随后又将意识形态纳入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并从阶级的观点,揭示精神劳动者的阶级本性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构建,为现有秩序提供思想上的辩护。由此看来,马克思后期反对的不是意识形态,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位意识形态的大师,他所批判的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列宁的意识形态观就更为清晰了,他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看作阶级斗争的武器。

斯大林和MAO使政治意识形态完全制度化、道德化并作为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形成了“道统”和“法统”的合一。在这样一个“意识形态化”的社会里,国家利益、革命成为全民最高的利益。马克思作为启蒙之子提出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被异化了。斯大林的“肃反”、MAO的“文化大革命”、布尔布特的“大屠杀”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上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化”是悲剧的根源。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会宣称它是关于世界的惟一真理,是一套可以解释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科学体系,是对人类文明的哲学思考,是动员和凝聚社会的精神力量,是理想社会制度的设计蓝图,是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最高道德典范。

正如爱德华·希尔斯 (E.Shils) 所说,“科学现在不是,从来也不曾是意识形态文化的一部分。事实上,在科学中起作用的科学精神与意识形态相去甚远。”科学精神的主要元素是价值中立、经验、怀疑、逻辑自洽,它与非科学的区别还在于它是可以证实或证伪的。而意识形态则像道德、美学和宗教一样,是一种价值导向的、主观的、感情化的信仰,尽管意识形态也被包装成一种理论模式,但它不具备科学的属性,是一种“非科学”。

作为“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制度,它与现代政治理念是对立的。“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往往导致专制,它将持有不同观点、思想的人视为必须批判和消灭的“异教徒”。这与现代政治所应具备的民主、法治、多元、自由、开放、宽容和理性是完全不相容的。

去意识形态化

30多年前,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之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治领袖毅然抛弃了斯大林、MAO的模式,选择了改革、开放之路。人们经常将此后的进程描述为“经济转轨”,其实,转轨所遇到的最大障碍是观念的转变和利益的调整。就前者而言,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摆脱“意识形态化”的束缚。在这个意义上讲,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与去“意识形态化”同行的。

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一位去“意识形态化”的勇士和伟人。他在一些历史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和相关论述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比如:“实事求是”、“不争论”、“猫论”、“摸着石头过河”、“发展是硬道理”、市场和计划只是配置资源的方式,不存在“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三个有利于”等。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允许民营企业家入党、按要素分配,WHO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也都显示出去“意识形态化”的努力和继续。

当前,去“意识形态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恩格斯将之与达尔文进化论并列,认为他们分别揭示了人类社会和生物界的发展规律。自马克思提出后,恩格斯、列宁、斯大林、MAO又做了新的阐述,最终形成了特定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种唯物史观认为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惟一动力,阶级斗争可以改变社会的经济基础进而建立新的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并据此对社会形态做了划分。在中国,“姓资”、“姓社”的划分、对公有制和国企的认识、对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体制的阶级属性的认定,都反映出这种唯物史观的影响。

传统观点诠释的唯物史观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单一因素、单向的决定论,即“经济决定论”。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中,各种相关因素是一种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在不同的条件下每种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作用不同;同理,文明的演进也是诸多因素互动的结果,排除其他因素,把经济基础—阶级斗争作为惟一的决定因素,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实践中也无法证明。

“中国模式论”的兴起是“意识形态化”的复兴,它试图逆转邓小平开启的去“意识形态化”进程,将这些主张或工具化或重新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意识形态化”曾经是中华民族近现代历史上的一个沉重的包袱,现在又成为横在我们社会转型之路上的一座大山,甩掉这个包袱、越过这座大山是当今重提启蒙的主题。

回归普世价值

“中国模式论”对普世价值的态度从用特殊性来消解普遍性(“特殊论”),转变为用“中国价值”取代 “启蒙价值”(“取代论”)。“中西之争”的本质是“古今之辩”。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历史,但就社会形态而言,这些差异不足以消解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区分。普世价值体现的是人的价值,它不因人种、国别的不同而失去意义。特殊性是相对于普遍性的存在而存在,没有普遍性也就没有特殊性。普遍性并不排斥多元和特殊性,恰恰相反,普遍性是对多元和特殊性的通约,正是多元和特殊性的存在和互动才使得普世价值有了更大的包容并不断获得新的活力。因此,“特殊论”是一个伪命题。

“中国模式论”认为中国的崛起、西方的衰落预示着“中国价值”将会取代“启蒙价值”成为一种新的普世的典范。我近日写的《是制度缺陷,还是制度创新 — 对“中国模式论”的质疑》一文中对支撑“中国模式论”的论据做了回应。我认为,这些论据所表明的恰恰是需要改革的制度缺陷而不是制度的创新。“取代论”的另一方面的论据是对“启蒙价值”的解构和对现代西方社会的批判。自欧美进入现代性社会后,这种解构和批判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首先是因为现代社会本身就存在“病态”和危机,问题的核心是这个“病”是不是不可医治的?这个危机是不是不可拯救的?这些问题是因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而产生的,还是转型后现代社会所遇到的新的问题?

韦伯曾用“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来揭示现代社会的问题,我想这也是“病”和危机的深层根源。这一对基础矛盾的存在表明西方现代社会远不是一个人类追求实现的“理想王国”,因而人类的这种追求并未走到终点。从理想回到现实,我们所构建的社会能够摆脱或化解基础性矛盾的存在吗?我以为,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二元结构是一种常态,人们的观念、制度的构建要接受这样一组二元结构的存在。我们能做的是在二元张力中寻求平衡并建立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二元结构也同样反映在启蒙价值中,如自由/秩序、民主/法治、个人权利/国家利益、理性/理想和奉献、权力的制衡/效率、公平/效率等等。在这个意义上讲,“启蒙价值”本来就是一组具有张力的二元结构。当然,在这个二元结构中,前者是更为核心、更为基础的要素。“中国模式论”则试图用现代化、稳定、国家民族利益、民生、理想来代替现代性、自由、个人权利、民主、理性这些普世价值,而不是在两者之间寻求均衡。它所反映的是“意识形态化”的复归,是对普世价值和现代性社会的误读或曲解,是拒绝普世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因此,“取代论”是一个危险的命题,而秉承普世价值,开创中国道路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命题。

(本文系作者2010年7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启蒙与中国社会转型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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